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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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为一方,但不承认房子共有,怎么办?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要求赔付吗?

2021年11月14日  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whfcjfls.com/

  刘建忠律师,威海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假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为一方,但不承认房子共有,怎么办?

  因为当前购房政策的影响,有些家庭为了能够顺利购买到房产,就想到利用假离婚的方式去买房。在办理所谓的离婚之后,再买房的时候,通常是利用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并且是登记在一方。但是,假离婚之后买房,房产证上没名的那一方,因为不属于夫妻财产,就会遇到不承认共有的风险。

  其实,假离婚的,你可能会面临“财产丧失”风险,甚至“人财揭失”的法律后果。

  1、财产丧失风险。在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会被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在这种时候,假离婚双方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人,若是一方去买房,然后双方再复婚,甚至复婚后再离婚,房子均归其个人所有。因而,假离婚的另一方,就存在了丧失财产的风险。

  注意,假离婚将会承担财产丧失风险,这是存在的事实,不是说你们最后有没有复婚的问题。因为在假离婚之后复婚之前个人买的房产,一般是认定为个人房产的,即使你们之后在结合婚姻,也不能改变房子个人所有变夫妻共同财产。

  2、人财揭失的风险。婚姻关系必须是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就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就不能再恢复。因此,为了买房而自愿假离婚的另一方,就面临人财揭失的巨大风险。

  但是,“假离婚”后你要还想拿到那个房产的话,其实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主张房子共有的。在办理假离婚之后,你要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买房子的款项,属于你们双方离婚时还没被分割的财产,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那部分财产。换句话说,就是主张假离婚后买房共有。但实践中,一些人往往就没法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后面购买的房屋登记自己没名没分。

  因此,假离婚后还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的,肯定是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另一方要想取得那个房子的共有权,就只有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那房子还有自己投入的财产。要是你不知道哪些证据能用的话,建议可以先找个律师咨询下先。

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要求赔付吗?

  有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开发商信誓旦旦会按期交房,或是没有签合同的经验,于是就没约定违约金。结果开发商延期交房给买方造成损失,而买方担心事先没约定延期违约金,所以无法得到赔付。

  首先,开发商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延期交房行为即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其次,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违约金。

  虽然双方对违约金未做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协商确定赔付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时,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金额,或是约定一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

  最后,按照相关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

  双方对赔付的违约金无法协商确定的,或是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当然,如果对方以未做约定为由拒绝支付的,另一方可以积极提起诉讼进行处理,起诉时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

  2、起诉状;

  3、相关证据材料;

  4、如与开发商签订的及补充协议等证据。

  最后,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造成的损失较大的,比如逾期的时间比较长的,那么无疑将给买方带来更多的损失,而且开发商又拒绝支付违约金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积极找个擅长的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