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1年多前我和爱人及我父母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的,现在我们商定由父母支付给我们一部分资金,然后这套房子的产权归父母所有。我们咨询了房管局如果房产证过户需要缴纳合计3.5%的费用,所以我们打算不办理房产证变更,只签订个协议,证明房屋的产权归父母。请问如果今后发生房产纠纷,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还需要公证吗?谢谢!
孙玉蕾律师:你好:该协议对你们4个人有法律效力,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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