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刘建忠

1306116899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纠纷

以他人名义购房转移财产的离婚纠纷

2014年11月5日  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whfcjfls.com/
  常见情况: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际房产的拥有者。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一般常见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
  推荐阅读:
  二手房交易税费
  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表
  二手房交易税的所有内容
 
  处理对策:突破口在以下几点:
  第一、所谓产权人有无泄露真相的可能。
  因为房产价值巨大,一般当事人不会将该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义购买。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宽裕的父母或兄妹拥有巨值的房产,就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根据不同的人人制订不同的调查对策及方式,就有可能会有所收获。
  第二、从交易时间,摸查出资线索。
  根据购房付款的时间,回忆一方在此期间财务上有无重大支出或异常,有条件的,还要查询一方银行存折上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打入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银行出处,也有可能获得柳暗花明的收获。
 


文章来源: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
律师:刘建忠[威海]
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hfcjfls.com/art/view.asp?id=801401209932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