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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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大棚拆迁有没有补偿款呢补偿款是怎么计算呢 新农村农村征用林地,一亩该给农民补偿多少钱

2021年10月30日  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whfcjfls.com/

 刘建忠律师,威海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温室大棚拆迁有没有补偿款呢补偿款是怎么计算呢

温室大棚拆迁有没有补偿款呢


温室大棚拆迁有没有补偿,要看大棚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用于农业生产的,没有占有耕地的,拆迁时一般是有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补偿款是怎么计算呢


不同地区的温室大棚拆迁补偿计算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北京市为例,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


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


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


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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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农村征用林地,一亩该给农民补偿多少钱

新农村农村征用林地,一亩该给农民补偿多少钱


因新农村建设而征用林地的,给予农村多少钱一亩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是按土地产值进行计算的,除了土地补偿费外,还有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征用土地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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