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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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开征"再成焦点 会"买得起住不起"否?

2015年10月17日  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   http://www.whfcjfls.com/
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提法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有关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的讨论经年有余,不久前才稍见降温,这一次却意外地出现在发改委的文件当中,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税或许这一次是真的要出台了。

  能否平抑房价

  设立物业税的目的之一,是抑制住宅投资行为,并通过抑制需求平抑房价上涨。曾经有乐观的估计称,物业税开征后,房价大约能下降20-40%左右。其根据为,在目前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购房者买一套房子的钱中,有30%-40%是缴了各种税费。因此,物业税开征的支持者认为,国内物业税的开征,基本上将借鉴许多国家采用的逐年缴纳办法,以财产税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税费,理论上开发成本就可以大幅下降,使得现在的房价更趋于合理化。因此,对于那种还没有买房的人来说,开征物业税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有学者甚至表示“开征物业税将重创高房价”。

  对此说法,社会上质疑声不断。本地某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认为,房价下降与否,是一个市场行为,物业税对平抑房价是个有利因素,但需要其他因素的相互配合。业界普遍的看法是,房价走高并不完全壬能把渐进过程推快一点。

  物业税是新增的一种新税,在没有减少其他税的前提下征收,或者纳税人缺乏为财产纳税的文化传统与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不应仓促出台物业税,否则可能出现大面积欠税。有财税专家预测,真正开征房地产物业税至少还要一段时间,而且不会完全照搬国外的模式,征收额度不会太大。他们认为,物业税应该承担房地产宏观调控功能,一旦推出,就要对全国过快上涨的房价起到抑制作用。